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栏目:百富策略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29
答:今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了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的相关要求和资格获取的四种方式。3.问:基金业协会对于5月1日前未展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将如何进行清理?

2016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出席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私募基金监管、从业人员考试等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和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目前,社会非常关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私募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的资质是否会区别对待?

答:今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了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专业资质的相关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四类资格。 方式。 除考试外港联证券官网,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且年均管理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以及通过证券、期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只需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即可被认定获得基金资质。

《公告》发布的同时,基金业协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优化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增加适合私募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科目。 预计今年6月发布考试大纲,9月增设相应考试科目。 对于考试科目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考试材料将在年底发布。 此外,资管协会正在抓紧研究私募基金、创投基金高管资格范围,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收入全部上缴财政部。 财政部统筹拨付考试经费。 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定期接受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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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自2月5日公告以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批准率一直很低。 失败机构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公告》发布后,批准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和基金备案及补充登记法律意见书申请的机构数量较少。 主要原因是:一是未遵循私募股权投资法规规定的专业管理和利益防范。 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和信贷业务,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但未设立相应的制度安排。 二是法律意见书未仔细核实申请人的人员、资金、住所、设施等,未有效确认机构的实收资金信息,未能确认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营。机构。 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是简单抄袭的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实施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逐渐了解《公告》的相关要求,申请审批情况不断好转。

3、问:基金业协会将如何清理5月1日前未开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答:资管协会将本着务实、区别对待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相关清理工作。 据初步统计港联证券,今年2月5日之前注册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既没有提交补充法律意见书,也没有申请注册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约有2000家。本协会将按照公告要求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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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之前注册满12个月并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提交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超过500家。 提交首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报名申请有600多个家庭。 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对《公告》理解和落实较慢的客观情况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资管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处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 此类机构未于2016年8月1日之前形成法律意见书并完成首个私募基金产品注册的,其注册将被注销。

需要说明的是,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机构予以注销,不属于自律处罚,也不影响该机构日后需要时重新注册。 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 注册机构仍须按照规定履行季度、年度等信息报告和信息更新义务。 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4、问:私募机构在新三板挂牌已暂停一段时间。 证监会后续有何政策安排?

答:去年12月底,社会各界对新三板上市私募机构融资金额大、融资频率高、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质疑。 他们认为,这偏离了股权转让制度支持创新创业和中小微企业成长的定位。 我们会议暂停了相关企业的上市融资。 随后,我将赴各地对私募机构上市情况进行调研,对私募机构上市估值、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目前研究工作已经完成。 具体政策意见将在研究明确后尽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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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证监会如何看待私募基金份额分割转让?

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收益权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和转让,且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数量应当符合法定上限。 任何机构和个人募集、出售、转让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收益权,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今年以来港联证券,我一直关注市场上此类行为的存在。 我曾查处上海一家机构违规进行私募产品收益权分割转让的行为,督促该机构整改。 中国证监会3月18日发布新闻稿,明确监管政策和要求。 证监会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强化监控管控,加大对违法私募产品分拆转让业务的查处力度。

6、问:证监会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

答: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支持高新技术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我将积极推动相关促进政策。 一是与财税部门沟通,推动为各类私募基金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和细化创投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三是鼓励创投机构开发适应创新需要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型产品,提高创投机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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